央视网消息: 公安部昨天(5月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部署进一步开展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统一行动。
公安部首先通报了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 李京生: 各地共破获枪爆案件8644起,打掉团伙22个,捣毁窝点67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338人,形成了强大打击震慑声势。
今年以来,各地抓住境内制贩、网上贩卖、境外走私三个重点,加强部门、警种、区域协作和国际执法合作,组织发动基层力量进行滚动式排查。从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破获案件来看,当前枪爆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二级巡视员 罗辑: 一是仍有相当数量的非法枪爆物品流散社会,被丢弃、被藏匿;二是网络制贩非法枪爆物品增量仍较大;三是枪爆案件关联危害仍较突出。近年来,持枪、爆炸犯罪发案数和造成伤亡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是枪爆物品容易助推刑事犯罪升级。
根据部署,从6月初至9月底,全国将开展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统一行动,进一步挤压非法枪爆物品社会存量。
为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三部门于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通告》中提出,鼓励涉枪涉爆的违法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最高法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介绍。
《通告》规定,凡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等物品,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最高法刑四庭副庭长 叶邵生: 但是,对于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的犯罪人员将依法从严惩处。
《通告》明确,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那么什么是非法枪爆物品?非法枪爆物品指的是所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的枪支、弹药、爆炸物。比如军用枪、猎枪、射击运动枪、麻醉注射枪、气枪、彩弹枪、火药枪、利用射钉器改制射钉枪等各类枪支及其零部件、子弹,还有炸药、雷管、导火索、黑火药、烟火药、手榴弹等各类爆炸物品。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