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韭菜被判刑半年引争议
【男子偷韭菜被判刑半年引争议】近日,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男子将网络上风靡一时的“偷菜”游戏搬到了现实中,多次到别人的菜地里盗取蔬菜,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此事曝光后,有法律界人士及网友质疑,考虑到涉案金额及社会危害性,是否量刑过重。
灵川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该案中,男子毛某多次盗窃,且有故意伤害前科,遂酌情从重处罚。案件回顾,男子3次到他人韭菜地,偷割韭菜售卖获利8元。此外,男子还去另一青豆地里偷摘青豆。
律师表示:《刑法》总则第十三条但书条款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应该认识到,刑法作为惩治犯罪的手段,是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能过于广泛的介入社会生活,应当保持谦抑,克制重刑主义。一种违法行为只有行政制裁不足以惩戒时才能动用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