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谈患儿母亲代购救命药被认贩毒
〖#央媒谈患儿母亲代购救命药被认贩毒#〗新闻报道汇总,日前,“毒贩母亲”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因为儿子患有罕见的癫痫疾病(婴儿癫痫伴游走性局灶性发作,简称EIMFS),试过多种药物都没有明显效果,李静姝(化名)在医生介绍下代购救命药,被认贩毒真相曝光。
11月25日,李静姝因“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被中牟县检察院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不予起诉,据悉因帮代购者“铁马冰河”代收了海外购买的氯巴占,李静姝表示将申诉。另外3名帮“铁马冰河”收氯巴占包裹的患儿母亲,和李静姝一样,被检方认定“走私、运输、贩卖毒品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
《不起诉决定书》内容显示,3名患儿均患有药物难治性癫痫疾病,均在医生推荐下开始服用氯巴占或喜保宁。其中,氯巴占系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品,在国内市场不允许私自买卖;喜保宁在境内药品市场无销售。
面对这一结果,李女士决定继续申诉,一方面是对贩毒罪名难以接受,她只是一名为了给孩子治病的母亲,二是担心对儿子以及病友群体的后续影响,药越来越难买。这一次,李女士与“铁马冰河”虽然也是基于救人性命的目的而买药,但涉及的对象却是管制类精神药品,该药的特殊“身份”似乎决定了该案不会出现陆勇案的反转。
一边是国法对毒品的零容忍,一边却是患儿母亲让孩子“活下去”“药不要停”的最单纯的想法。在李女士的罪与罚之外,还需要对于EIMFS患儿医疗、氯巴占的制造、销售做出制度安排,对毒品零容忍,也要对精神药品的非毒品用途做到“法内开恩”、实事求是,这是法律应有的精准和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