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假延长到60天】据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 生育条例 》的决定,今天起施行。
此次修订对生育政策作出优化:
一是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二是修改再生育子女的条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
三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删除相关法律责任条款。
此次条例完善了有关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一是授权市和区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二是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