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他人微信红包或构成盗窃罪
【抢他人微信红包或构成盗窃罪】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过节的时候,不少人都喜欢在微信群里抢红包,不管是有备注的还有没有备注的。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抢他人微信红包是极有可能构成犯罪的!
近日,山东临沂的李某在明知群内红包系由专人接收并用于购买抗疫捐赠物资的情况下,当日抢了2个红包,共计1200元,并不肯予以退还。基于以上情况,山东沂水县法院判定李某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
法院提醒:如果发红包者是自愿发的,没有标明是发给谁的,抢红包者不构成犯罪,但偷抢具有专门属性、指向特定权利人的红包,则涉嫌违法乃至犯罪。大家一定要注意了,千万不要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而使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