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支付儿子抚养费被判刑】7月14日晚,从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获悉,日前,小明(化名)的父亲刘鹏(化名)因不支付小明的抚养费,经顺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顺德区检察院介绍,2019年4月,刘鹏与前妻协议离婚,双方约定3岁的儿子小明随母亲生活,刘鹏需每个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直至小明年满18岁。上述协议经顺德区法院司法确认生效。
判决生效后,刘鹏仅在2019年5月支付了1000元,再未支付其他抚养费,后移居外地并把登记在法院的手机号码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