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公积金异地还房贷】5月20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文称: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发展战略,服务长三角区域内人才流动、产业发展,减轻职工还款压力,支持职工真实住房需求,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20日开始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试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业务。
试点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购房贷款业务,首批两城市为苏州市吴江区及嘉兴市嘉善县。
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上海无自有住房,于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两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并在当地获得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可以申请提取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贷款。
这项政策,会带来什么好处?
1、嘉兴嘉善、苏州吴江区房市就会给带动发展,同时两地将能吃到第一波长三角的辐射红利!
2、缓解上海住房压力,同时为上海保持高力度高吸引力的人才政策。
3、此举还加强地区人口流动,劳动人口不再被城市限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