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盖狗尿放火灭迹女子获刑】 5月17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放火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刘某因放火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上海徐汇法院介绍,现年62岁的刘阿姨家中养了一只宠物狗,平日里喜欢带着小狗下楼遛弯。因为狗经常在楼道内随地排泄引发楼内居民不满,再加上自认为常被楼内某居民污蔑,刘阿姨屡次和邻居发生矛盾。
去年11月,刘阿姨小狗又在楼道小便,为了不被发现,同时因为多次矛盾下心里不忙,想要趁机报复,便把楼道自行车的车套拿来擦拭“证据”。后担心被发现,便用打火机将车套点燃后,离开了现场。
不了,此番行为酿造成一场大火,整个楼道内5平米以上区域过火,一居民在逃生过程中被烟雾灼成轻微伤,楼道内的电动车等物品被烧毁,部分公共区域和房屋被烟熏,经过估价,损毁价值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