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倒插门女婿地位如何?女婿是一种称谓,是指女儿丈夫。而上门儿女婿就是通常所说倒插门儿,学名叫做入赘,是一种由来已久婚礼习俗。上门女婿是男子进入女方家庭结成婚姻关系,一般是由女方家负责筹办酒席等结婚费用。
结婚之后男方要住在女方家里,并且成为女方家庭成员。那上门女婿在女方家地位有多高?我们先从入赘由来和发展讲起。入赘制度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文献史记、华籍列传中曾写到,纯于坤者奇者赘婿,也意思是一个叫纯于坤人入赘到齐国做女婿。
在战国时期,齐国属于比较富裕国家,因为它靠海有鱼岩之力,而且工商业比较发达,齐国同镜制造名扬天下,而当地女子也会从事各种纺织品加工,在经济上有独立地位,在婚姻问题上也有很大自由选择权。经济发达,人们思想自然开放,所以贫穷纯于坤佳大到齐国。
按照当时规矩,他名字中这个坤字是女方给取。坤其实是古代一种刑法,就是剃趣男子头发,成为光头。
而淳于堃入赘到女方家,就遭到如同奴隶坤前之刑,就是剃去他头发,用铁圈儿绑住脖子待遇。显然他地位是极其低下。
就像奴隶一样,在汉书当中也提到过赘秩也家贫无有聘才以身为智。这里解释入赘赘就是人桎意思,家庭贫困,没有聘礼娶妻子,就把自己当作人具抵押给女方,这就是上门女婿含义。史记秦始皇本记中又记载说,三十三年发诸常通亡人赘婿,古人掠取鹿。
梁帝解释一下,就是秦始皇曾经下令入门女婿和罪人商人一同上前线开发边疆,可见上门女婿地位之低。汉武帝史也效仿始皇让入赘女婿等七类人远行西北,讨伐匈奴,入赘男子地位依旧很低。唐宋年间,上门女婿在性质上、婚俗上发生一些改变,地位稍有好转,未婚小女子曲夫称为赘婿寡妇,曲夫则称为揭脚婿。
寡妇要住在前夫家,昭夫后,入门女婿承当前夫门户,而且必须要把自己姓改成这个寡妇前夫姓氏。到元朝时期,根据史书宜监制记载,入门女婿被分为四等,一养老。就是说上门女婿要终生落入女方户籍,并且要赡养女方父母。
第二是年限,就是双方达成协议生下第一个孩子随母亲姓,第二个孩子随父亲姓,这也是当时入赘秩序一大进步。第三,出社就是在与女方结婚之后,可以分开单独居住,以补充劳动力为主,主有年限去女方家服役。
这种初涉女婿其实就是服婚意一种变形,这种情况一般是非常少见。第四是归宗,就是在妻子去世以后,入赘男子可以回至本家。
而到明清两代,上门女婿又被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养老婿。第二种是出社续明代护绿当中记载,凡昭旭须凭梅硕名利婚书开写养老或初涉年限。
到这时,关于上门女婿法律约束已经日趋严密。入赘出现与社会经济发展是密切挂钩。
古代社会随着社会生产力提高与社会男女分工出现,在贫富分化基础之上,就产生阶级和剥削。男子是农业第一生产力,渐渐地就成为社会主禁锢,家庭地位天平也开始向男子倾斜。
而妇女们也开始受到传统男尊女卑思想,儒家伦理道德严重束缚,让妇女们失去独立人格和自主权,鼎立门户,继承遗产,传宗接代,好像和妇女全无关系。在这一种思想影响之下,男子到女方家入赘,便被讥笑为人之忧坠是剩余之物。也因此左上门女婿在古代是很受歧视。
当然随着社会开放,现在好像大家把这些事情看得比较淡,只要两个人真心相爱,能够生活幸福,种婚姻方式都是可以被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