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允许近亲结婚,可为什不允许同性结婚?结婚是一件令人感到非常幸福事情,它不仅意味着两个人结合,同时也代表着两个家庭结合。但是我们应该知道并不是两个人相爱就可以结婚在一起。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其实这个规定是处于伦理方面考虑,也是为能够避免双方在结合之后生下畸形儿或者是残疾儿,因为这对于新生命是不公平,让一个孩子为大人爱情买单,怎想都是一件非常残忍事情。这个规定我们肯定是能够理解。
但是在我国古代有一个更加严格婚姻禁令,那就是同性不婚。那古代人这个同性不婚究竟是出于什样目?其实早在周代就有同性不婚禁令。
周代同性不婚是周先祖实行族外婚姻时遗留下来规定。其实这个原因很简单,和现在一样,那就是古代人也害怕近亲结婚,生出来小孩儿会有畸形问题,所以他们才会有同性不能结婚规定,在西周有明确规定,如果谁私自同性结婚话,会有很严重惩罚。
当时科技落后,人们也没有有足够认识,只是武断要求同性不能结婚。而到春秋战国时代,对于同性不婚,有人还从生理上做解释。根据左传国羽禁羽中记载,在春秋时期,古人就已经从忧生忧郁角度来看待近亲结婚问题。
她们认为同性之间婚配会造成后代不育。我们现如今都能理解近亲结婚弊端,其一就是对后代影响。
其二自然是伦理纲长。有关这种说法在礼记大传中是有记载。
书中认为同性不婚是最基本礼法,对维系人伦有着至关重要作用。而在通点一书中,更是把同性结婚视为受刑,只与禽兽同业。
从这些点集之中,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在古人观念之中,同性不能结婚。而且在我国古代是一个以男权为中心父系社会,一直都将宗法制度看得非常重要,有着严格尊卑贵贱等级。
而这之间等级划分就是根据其与祖先血缘关系远近来断定。同性男女之间虽说大部分血缘关系都比较远,但是也不排除他们拥有同一祖先可能。而且如果同性男女一旦结合,那就很有可能能打乱同性内部原来嫡庶长幼尊卑顺序,这也就破坏古代宗法制度严谨性。
始于周代同性不婚实际上指是血缘关系来说,就是有较近血统关系就不能结婚。但是久而久之却改变原来本意,形成一种生活习俗。在婚姻中,像仪表兄妹和姑表兄妹,无论血统怎进都可以结婚。
但是同一个姓无论再远也不能结婚,这是一种非常愚昧观念。但是说到底还是因为男尊女卑思想,都认为爸爸这边亲戚会更亲一些,而妈妈那边亲戚就会远一些。其实这是大错特错。
直到清末民初,尤其是新文化运动期间,有人又开始重新研究同性不婚问题,从生理、历史、法治等方面进行探讨,主张抛弃同性不婚观念,只要没有血缘关系,完全可以同性结婚。从此以后,人们同性不婚观念慢慢淡化,只要没有血缘关系,完全可以同性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