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妾制度是中国古代一夫多妻制一部分,机窃存在有很长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 1000 多年鄞州时期。当时礼法制度就详细地规定上到天子诸侯,下到黎民百姓分别能娶多少女人。
今天我们讨论起古代婚姻制度,多认为是一夫多妻制,其实这是不准确,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因为妻和妾区别实在是非常大。古代允许纳妾,但并不可以多欺妻,应该是父母之言。媒硕之曰明媒正娶过来属于正式,而且则不然然不能算作正式婚配,而是算作策房偏房,不能称之为妻。
在一夫一妻多妾制中,妾地位明显低于妻,法律地位也要低于七很多。而且妻妾等级划分十分鲜明,就算是妻子死,丈夫也不能把妾扶正,否则就会被丈责。旁律书意里有记载,凡以妻为妾者丈一百,妾在以妾为妻者丈九十并改正。
我们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女人多地方,他们相处方式是非常复杂。而妻妾之间相处大致有两种模式,第一是相处和睦,第二是妻妾相争。
相处和睦很容易理解,彼此相安无事,没有冲突。而一旦妻妾之间有冲突,又会怎样?一般来说窃事是很难有好下场。因为妻和妾实力有很大差异。
妾本身就没有地位,基本上就相当于伺候丈夫高级仆人,待遇好坏全看主人和妻子态度。妻子即使是把妾打死,最严厉刑罚也不过是被判流放,而且丈夫一般也不会因为妻子对妾不好而休妻,毕竟宠妾灭妻事儿传出去,非常影响声望,是大夫之间更是如此。
明代文人沈德福万历野祸边,溥仪就记载这样一件事儿,礼布置事左侍郎杨宣七王室肃杜翰丈杀是碑十余人,宣不能治,东厂上骑士命逮制刑部,拟孰如律,宣则孰账乃至是上曰,皇室虽命赋丽音纳赎,但肆意残酷,乃命行不丈之伍时使之所尽。大概意思就是说礼布侍郎杨轩妻子王室是一个嫉妒心很重女人,他前后杀害十几个丈夫小妾,却因为他是官员政妻,并愿意花银子赎罪,最后只是被打五十仗作为惩罚。
由此看来,机械差异真是不言而喻。纳切制度会产生大量社会家庭矛盾,他又为什能盛行数千年?这其中倒也有相应道理。
在古代,妻子如果不能生育,就没有阻止丈夫纳妾资格。所以为显示自己贤惠与大度,也为摆脱家族邻里口舌,有些妻子甚至会主动地让丈夫纳妾,从而期盼能够再次获得丈夫信任。其次在古代是农耕社会,家里都需要干农活儿,而且农村可能还会经常遭到土匪骚扰,抵抗土匪干农活儿,这都需要很多男丁。
在以宗族抱团儿农村家里,如果没有一个男孩儿,就是对本村宗族没有贡献,尽不义务,也就很难得到什权利。所以为保障自己家利益,妻子一旦生不出男孩儿,丈夫大都都会抓紧时间纳妾来生男孩儿。
一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纳妾制度终于被彻底废除,而广大女生也赢,来男女平等幸福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