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居民用电售价不变
【发改委:居民用电售价不变】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12日发布通知,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居民用电售价保持不变。
10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有序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通知提出,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