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上购买网课成为了一种趋势,但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可能会出现不想上课或不满意的情况,这时候就会产生退款问题。那么,在网上购买的网课可以申请退款吗?这是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一起探讨一下。
1.网课退款政策
首先,不同的网课平台可能会有不同的退款政策。在购买网课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平台的退款政策,了解退款规定和流程,避免在申请退款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2.网课退款条件
通常情况下,网课平台会规定一些退款条件,例如,需要在一定时间内提交退款申请,或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另外,如果网课已经进行了一部分,可能会对退款产生影响,因此在退款前要仔细查看相关规定。
3.如何申请退款
如果符合网课平台的退款条件,可以通过网站或者客服电话申请退款。在申请退款时,一定要按照平台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果出现问题,可以与客服进行沟通,寻求帮助。
4.注意事项
在申请退款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账号和支付信息,避免出现盗窃或欺诈。另外,如果退款的金额较大,建议通过银行或第三方平台进行退款,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总之,在网上购买网课时,一定要认真了解平台的退款政策和条件,避免因为退款问题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线教育相关法规
我们注意到2018年8月10日司法部对外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其中第16条提到:
“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应当取得同级同类学历教育的办学许可和互联网经营许可。”
“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培训教育活动、实施职业资格培训或者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机构,或者为在线实施前述活动提供服务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平台,应当取得相应的互联网经营许可,并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不得实施需要取得办学许可的教育教学活动。”“实施培训教育活动的互联网技术平台,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机构或者个人的主体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和登记。”。
在线教育培训的发展已经倒逼立法的跟进,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在2016年修订时,没有提到在线教育培训,但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在修订时,已经意识到在线教育培训需要规范了。目前,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还没有修订通过,我们仅从学习的角度进行解读。从字面理解,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如果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教学,不仅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还需要取得互联网经营许可。
- 实施培训教育活动、实施职业资格培训或者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机构,如果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培训,不仅需要取得办学许可证,还需要取得互联网经营许可,并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 为在线实施培训教育活动、职业资格培训或者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提供服务的互联网技术服务平台,应当取得相应的互联网经营许可,并向机构住所地的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不得实施需要取得办学许可的教育教学活动。
二、在线教育相关政策
从目前针对在线教育的规范来看,国家着重于规范的是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相关的政策文件梳理如下:
(一)国家层面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十)完善日常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网信、文化、工业和信息化、广电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2、“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教基厅〔2018〕10号)
“五、强化在线培训监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面向中小学生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在线实施培训教育活动机构的备案工作,切实把好入口关,按照线下培训机构管理政策,同步规范线上教育培训机构。线上培训机构所办学科类培训班的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必须在机构住所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必须将教师的姓名、照片、教师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在其网站显著位置予以公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工信、网信等相关部门,加强对线上培训内容的监管,确保培训质量,在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的同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3、“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
“就进一步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以下简称校外线上培训),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提出如下意见。(具体内容略)”
这是国家层面第一次专门针对校外线上培训,也可以理解为面向中小学生实施的学科类在线教育进行规范的政策性文件,内容涉及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培训时长、培训收费、信息安全等诸多规范,其意义非凡。该实施意见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的备案审查制度。其中对培训机构的备案需要提交培训机构的ICP(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等相关证照信息。
4、“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教技函〔2019〕55号)
“面向各教育阶段实施培训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对提供服务的主体进行审核、登记,其中:在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实施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应当取得教师资格证;聘用外籍人员实施培训的应当审查教学资质、学历和能力,并严格落实国家相关要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线上盈利性教育机构的登记管理…”
5、“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教发〔2019〕11号)
“(四)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开发在线教育资源,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九)建立规范化准入体系。按照包容审慎原则,完善在线教育准入制度,明确准入条件与资质认证流程,建立健全在线教育资源的备案审查制度,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师生个人信息安全。制定在线教育准入负面清单,允许各类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领域,对负面清单适时动态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面向中小学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
“(十四)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教育与互联网等相关领域各项法律制度衔接,完善在线教育机构的备案、选用、监督、检查、通报、退出等全周期制度体系。”
6、“关于应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开展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备案工作的公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2019.9.24)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教基函〔2019〕8号)要求,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线上机构)将通过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备案。请已开展培训的线上机构尽快在平台上注册,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填报完备案材料。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在此平台上完成备案审核工作。新成立的线上机构按照备案要求在平台上提交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