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媒评潼关肉夹馍“打假”
【央媒评潼关肉夹馍“打假”】11月21日,河南几十家小吃店商户们求助 ,称他们卖的肉夹馍因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他们赔偿3至5万元不等,想要使用“潼关肉夹馍”这个商标,需缴纳99800元。商户们告诉记者,和他们有类似经历的小吃店,全国有上百家。
针对“逍遥镇”及“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①“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②“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
央广网评:“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标维权风波还未完全平息,潼关肉夹馍协会再将“商标保护还是商标垄断”的话题顶上风口浪尖。但是“潼关肉夹馍”不同于普通商标,作为“地理标志商标”,属于集体商标,带有社会公益属性。 此举不免让人联想,潼关肉夹馍协会是在借商标保护之名行商标垄断之实,假侵权诉讼之手敛不义之财。
11月25日晚,潼关县委表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全国上百家小吃店一事,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成立了以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