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珞丹拖欠工程款被执行30万
【王珞丹拖欠工程款被执行30万】据企查查,近日,王珞丹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30.96万元!网友:无土地证无土地使用权,无规划证无法对房屋进行改建,施工前不了解清楚?
该案件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告方诉称,王珞丹购买的昌平区某别墅进行改造,在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由其父亲王卫星代表王珞丹将该工程发包给原告,双方于2012年12月5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王珞丹方迟迟未组织验收。
法院查明后判决: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王珞丹、王卫星连带支付原告豪雅公司工程款309605.1元;豪雅公司返还王卫星交付的洽商工程款100000元并支付王卫星工程修复费用84694.08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