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为何管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6月5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0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3例(上海7例,四川6例,广东2例,云南2例,北京1例,天津1例,江苏1例,浙江1例,福建1例,陕西1例),本土病例7例(均在广东);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
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例,广州报告1例,来自孟加拉国;深圳报告1例,来自柬埔寨。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5例,广州报告4例,分别来自法国、加拿大、柬埔寨和喀麦隆;深圳报告1例,来自印度。新增出院8例。
广东省疾控:因排查一位初筛阳性的病例,将严格管控南沙。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6号通告第五项要求,为配合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南沙区内车辆原则上只进不出。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在南沙港区作业的货车,由广州港集团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对进入港区车辆司机防疫管理。离开南沙区时,按照“点对点”闭环管理原则,司乘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只能通过南沙港快速及与其连接的高速公路进出港区。
二、南沙区(除南沙港区外)的货车,离开南沙区时,司乘人员须除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出示单位有关证明。
三、除上述车辆外,有防疫任务或特殊情况的单位需离开南沙区的,须提出具体要求,由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在做好防疫检查后予以放行。
四、小客车除执行第三条外,司乘人员须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