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津市河西区大营门地区道路沿线增设了很多新的交通标志、标线,特别是一些交通禁令标志、标线十分引人注目,天津交警在此提示驾驶人路过一定要注意观察并遵守交通标志和标线指示,避免违法。
为缓解道路交通压力,减少交通事故,为市民提供良好出行环境,今年2月份开始,对河西区大营门地区部分道路通行方式进行重新调整并设置24小时单行路,近期这些道路沿线新增了不少交通标志、标线。
浦口道的广东路至大沽南路段调整为西向东单向通行,而浦口道的九龙路至广东路段一直为机动车西向东单行路。
图一
图一中为一组位于广东路临近浦口道交口处的标志、标线,右侧的交通标志为禁止向左转弯标志,红色圆圈中的黑色左转箭头及辅助图案、文字表示,前方路口禁止机动车向左转弯。此处路口地面上,黄色左转导向箭头及黄色叉形交通标线组合而成的是禁止左转弯标记,用于禁止车辆左转弯的路口或区间。配合上述禁止左转标志可知,该路口方向禁止机动车左转,同时驾驶人还须注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
因此,机动车行至该路口方向不但禁止左转,也禁止掉头。
图二
从图二显示的广东路浦口道交口北向南方向画面中可以看到,该方向则禁止机动车右转,且地面施划的禁止机动车右转标记很少见。
因此驾驶人应特别注意行车中遵守该交通禁令标志标线指示,车辆从马场道方向沿广东路由北向南行至该路口,只能直行或左转浦口道。
此外,该照片左侧远处的八边形红色底、白色“停”字标志牌是停车让行标志,大营门地区其他道路沿线近期也新增了不少此种交通禁令标志。表示车辆应在停止线前停车瞭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此处设置了“停车让行标志”,更要求车辆在驶入路口前须观察交通情况,确保安全通行。
新报记者徐燕 通讯员焦轩 刘媛
新媒体编辑 翟玉静 徐丹 姜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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